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大道(凤翔西路至椰海大道段)及海口东站片区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标)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5】10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政人行道优化及建筑周边铺装优化方式、整体、提升、站前广场周边景观提升、广场中心构筑设计提升、在建区立面围墙处理、市政绿化提升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12月 2 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 8 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附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地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18089778778 电 话:158089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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