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隆湖环湖景观带(二期)等6个项目融资建设 (项目名称)已由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成管经审批【2014】87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118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117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04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05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成管经审批【2014】93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118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117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04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05号、天成管经审批【2015】2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1018023、PF20150522010、PF20141210007、PF20141203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湖环湖景观带(二期)等6个项目融资建设。
2.2建设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3 建设规模:兴隆湖环湖景观带(二期)项目;成都科学城山地公园项目;天府大道南延线剩余景观项目;中央商务区道路绿化廊道、现状山体、临时停车场及周边景 观建设项目;安公路(正北下街至华龙大桥段、双华桥至通济桥段)、华阳大道一二段、正北中下街、滨河路二段综合整治工程——正北中、下街综合整治工程;双 简路等项目——新兴镇规划道路。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管线工程、边坡及地基处理、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干管、污水提升泵站、供 配电、用地整理、山顶平台、花谷栈道、登山步道、花谷湿地、黄沙岩特殊景观打造、观景平台、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及其他配套工程、交通、照明、绿化、景观、 人行步道、栈桥、道路照明、景观小品、城市家具、、服务用建筑物及通信等市政配套附属工程。
具体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35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节点工期:
1)兴隆湖环湖景观带(二期)项目
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绿化栽植,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
2)成都科学城山地公园项目
2016年5月30日完成绿化栽植及主体工程,2016年8月31日竣工验收;
3)天府大道南延线剩余景观项目
2016年5月30日完成绿化栽植及主体工程,2016年9月31日竣工验收;
4)中央商务区道路绿化廊道、现状山体、临时停车场及周边景观建设项目
2016年5月30日完成绿化栽植及主体工程,2016年8月31日竣工验收;
5)安公路(正北下街至华龙大桥段、双华桥至通济桥段)、华阳大道一二段、正北中下街、滨河路二段综合整治工程——正北中、下街综合整治工程
2016年6月30日完工,2016年8月30日竣工验收;
6)双简路等项目——新兴镇规划道路
2016年6月30日主体工程完工,2016年8月30日竣工验收。
2.5 招标范围:兴隆湖环湖景观带(二期)项目、成都科学城山地公园项目、天府大道南延线剩余景观项目、中央商务区道路绿化廊道、现状山体、临时停车场及周边景 观建设项目、安公路(正北下街至华龙大桥段、双华桥至通济桥段)、华阳大道一二段、正北中下街、滨河路二段综合整治工程——正北中、下街综合整治工程、双 简路等项目——新兴镇规划道路融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6合同段划分:1个标段。
2.7项目建设方式:融资建设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融资方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③注册资本金:企业注册资本金4亿元及以上。
3.1.2施工方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中的单位,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⑤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中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3.2.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以下证件(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具备),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原件);
(3)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
联 系 人: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138号1幢1单元4层2-26号、成都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6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28-86245503
传 真:028-86245503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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