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对黄山区绿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被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被询价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情况。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6、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10月29日15:30时前,向我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7、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二日进行发布(http://www.hsqzgj.cn/答疑变更栏),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附件。
采购项目 |
采购预算 |
参数及技术要求 |
绿道标线、自行车图案 指示箭头、绿道 |
13.54万元 |
具体要求见附件 |
注: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供货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的三十日内送货至项目地点,并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黄山区城区)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工程进度至70%时,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10%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订立合同: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
六、供应商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4年10月29日15:30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七、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八、其他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15年10月26日17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可邮递,若邮件遗失,责任由寄件人自负):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三楼(翡翠西路北侧);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59-8512180
采购人: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朱小龙
联系电话:0559-8538573
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王安
联系电话:0559-8535100
监督部门: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附件一:黄山区绿道项目材料技术参数及说明
附件二:黄山区绿道项目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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