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发改审批【2015】6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府路51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内)
项目规模:综合楼约250平方米装修及部分宣传安装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6.945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有相应岗位资格。
(3)、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企业若有信用等级其信用等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执行《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的通知(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
(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012年6 月 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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